马克思主义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
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根据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3号)、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2]3号)、《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江西科技师范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等文件以及国家教育部及江西省教育厅有关会议精神和要求,现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 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严格规范执行招生政策,切实做好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各项工作。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考虑学校实际情况,积极稳妥、规范有序地做好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及录取工作。
二、复试
(一)复试分数线及相关要求
1.复试分数线
(1)2023年我院研究生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政策和标准。
(2)2023年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一志愿复试分数线见表1,“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为:学术学位硕士初试成绩满足国家线。专业学位硕士,初试总分为500分的,复试分数线在国家线基础上降60分。
2.2023年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情况见表2。
3.复试比例要求: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复试差额比例为120%。
(二)复试方式
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学科教学(思政)专业,均采用线下复试,具体时间、地点等安排另行通知。
(三)复试资格审查
在复试前将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进行严格审查核验,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所有考生均要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有效、复试过程恪守诚信。
考生在复试报到时,应提交以下材料给报考专业所属学院:
1.初试准考证(研招网下载);
2.身份证及复印件(正反面),其中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身份证如果丢失,需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证明,并于证明上贴本人照片并骑缝加盖公章);
3.应届考生:学生证或在读证明以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的下载件(网址:http://www.chsi.com.cn/xlcx/bgcx.jsp);
4.历届考生: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下载件(网址:http://www.chsi.com.cn/xlcx/);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网址:http://www.chsi.com.cn/xlrz/);
5.非全日制考生须提供在职证明(应届生提供就业协议),报考阶段已经向我校提交证明的不用再次提交;
6.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盖有公章的成绩证明;
7.《2023年江西科技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政审表》(见附件1);
8.报考类别为定向的考生复试时还需提交加盖有关单位公章的定向协议书。
少数民族高层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须提供《报考202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
9.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需提交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证书;
10.《诚信复试承诺书》(见附件2);
11.其他能力证明材料和学院规定的其它材料。
特别提示:复试结束后,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四)复试内容及计分办法
1.复试内容
第一阶段: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采取“函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提交的《江西科技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政审表》进行考核。
第二阶段: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能力考核、综合素质考核两部分。专业能力考核包括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和专业课测试;综合素质考核包括实践能力测试和综合面试。
(1)外语能力测试:以面试形式进行,每位考生测试时间不少于5分钟。测试重在考察考生运动外语进行交流的能力,主要从发音的正确性、使用语言的准确性、流利程度、理解和判断能力等方面进行测试。
(2)专业课测试(复试科目笔试):依据《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公布的复试笔试科目内容进行。
(3)实践能力测试:以面试形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理论联系社会实际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4)综合面试:考核内容涉及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考生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考核,考生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考核,考生对报考专业发展动态了解以及在本专业发展潜力考核;考生的科研和社会工作能力、实践经历考核,考生的事业心、责任感、协作性和心理素质以及举止礼仪和表达能力考核等。
面试全程由马克思主义学院复试小组负责考核,面试成绩由每位复试小组成员独立给出分数,然后取算术平均值得出。
每个考生总计面试时长一般为30分钟左右,具体时间可由面试专家组根据面试情况适当调整。
2.计分办法及具体要求
(1)复试成绩总分200分,其中专业能力考核100分,综合素质考核100分。专业能力考核成绩包括外语听说能力测试25分、专业课测试75分;综合素质考核成绩包括实验(实践)能力测试和综合面试共计100分。
(2)考生复试成绩包括专业能力考核、综合素质考核两部分成绩之和,其复试成绩低于120分视为复试成绩不合格。
(3)专业课测试范围依据《招生简章》中公布的复试科目内容进行。
(4)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期间除参加上述各项内容的复试外,还须按《招生简章》要求加试所报考专业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试卷满分为100分,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总分。加试科目低于60分为不合格。
(五)体检
我校不组织在校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进行,我校对体检要求不做另行规定。在拟录取后需提供一份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的常规体检报告,在规定时间内(一般在接收拟录取5天内)交至所在学院。如考生体格检查不符合上述文件要求,则取消其录取。录取学生入学时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新生入学体检。
(六)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学院将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3.考生在复试前须提供本人档案所在单位、工作单位或户口所在地居委会出具的现实表现材料,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由我校决定是否予以录取。
4.学院复试工作小组负责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在复试的同时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结合考生现实表现材料,做出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论。
5.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校将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存在疑议的,将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品德情况作进一步考核。
6.对在报名、初试、复试、录取中有违规或作弊行为的考生,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复试、录取资格。
三、调剂
(一)调剂基本要求
调剂工作按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关于调剂的要求执行。调剂考生基本要求是: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含加分,下同)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一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一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我校确定的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调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7.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以及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均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8.所有调剂考生均需符合上述(1-4)调剂条件才具备调剂资格,在此前提下,在研招网调剂系统内遵循从高分到低分逐一筛选的基本原则,结合调剂考生的综合素质及能力情况(政治面貌、所学专业、获奖评优、科研成果等)初步拟定复试人选,再经过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开会研究确定最终复试名单,复试名单及时在学院官网“通知公告”栏向社会公布。
(二)调剂系统开放时间
学院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小时。
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最长不超过36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锁定解除,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
(三)调剂程序
1.学校和学院发布调剂公告。学院在网站公布调剂专业、调剂名额、调剂条件、调剂程序及联系方式等,并在教育部调剂系统设置调剂专业、名额及条件。
2.考生填报调剂信息。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中按要求填报调剂志愿。
3.学院审核调剂。学院按调剂条件挑选考生并确认考生调剂意愿,将同意调剂的合格考生添加到复试备选库。对申请我校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4.学院发出调剂复试通知。
5.学校研究生院审核复试通知。
6.考生接受复试通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接受复试通知,否则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7.考生复试。考生按复试通知要求进行复试。
8.待录取操作。对复试合格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学校将在调剂系统中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接受“待录取”,否则取消拟录取资格。
四、录取工作
(一)录取类别
学院拟录取研究生按学习形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和非定向。
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须调档案、享受研究生奖助学金(全脱产学习,人事关系转入我校,且无固定工资收入);全日制定向研究生不调档案,不享受研究生奖助学金,签订定向培养协议。
非全日制(含非定向、定向)研究生不调档案,不享受研究生奖助学金,原则上不安排住宿,非全日制定向研究生须签订定向培养协议。
(二)录取规则
1.贯彻对考生进行德智体能全面衡量的精神,坚持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学院将对参加复试合格的考生先录取报考第一志愿考生,再录取调剂考生。
2.录取时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名次排序,若总成绩相同,按照复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调剂考生可根据复试批次,分批次排名,分批次录取。
考生总成绩计算公式为:
考生总成绩=(初试总成绩÷2.5)×60%+复试总成绩×40%。
3.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4.没有参加复试或者复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5.对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6.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7.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8.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9.2023年拟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五、信息公开与监督
将在马克思主义学院官方网站上公布复试名单、拟录取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等。
监督联系人:校研究生院:0791-83876373;校纪委综合办公室:0791-83805935。
监督邮箱:jxksdzj@163.com。
六、突发事件处置
做好复试工作中突发事件的预防与应急准备,如发生突发事件要在第一时间向相关部门和学校分管领导以及主要领导汇报,并会同相关部门迅速研判事件性质规模,快速制定化解方案,及时妥善处置。
七、其他
本办法内容如与上级部门发布的有关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文件精神不符,以上级部门文件为准。本办法由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江西科技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3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