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下午,马克思主义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第二次专题研讨,全体班子成员参加,院党委书记陈红梅主持。
院长郜志刚领学和详细解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六章、第七章内容。他指出,如何在新形势下加强党员组织纪律性,是需要我们认真思考的重大课题。加强对全院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把纪律挺在前面,抓早抓小、防微杜渐非常必要。知纪律才能存戒惧。党纪学习不能只停留在表面,要原原本本学、逐章逐条学、联系实际学。学纪应该在知纪、明纪、守纪之前,只有全面学深悟透,才能把他律转为自律、心存敬畏、严格遵守,自觉以身作则,发挥表率,时常打扫身上的政治灰尘,不断增强政治免疫力。
与会班子成员结合工作实际和自学心得进行深入交流研讨,认为要时刻旗帜鲜明讲政治,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树立践行正确的政绩观,严于律己。
陈红梅强调,党纪学习教育是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不能是“一阵风”,也不能是“雨过地皮湿”虚幌,而是要有“风来柳岸青”的实效。要发挥学院的学科和专业优势,推动党纪学习教育在教书育人上取得新成效。要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深入学习不同历史时期党的纪律教育的重大实践。从而深刻领会此次修订《条例》的重要意义,全面准确理解其丰富内涵,在学深悟透的基础上,做到知行合一,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确保与党中央目标一致、步调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