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准确把握好《条例》的精髓要义,切实提高教师党员严格遵守党章和模范遵守党纪的自觉意识,5月10日下午,马克思主义学院第三党支部全体党员围绕《条例》的总则部分开展集中学习。
会上,支部书记李海晶介绍了《条例》历次制定修订情况,谈了自身对学习贯彻《条例》重大意义的认识,并结合习近平总书记对学校思政课建设作出的重要指示,强调作为教师党员要勇做表率,知行合一。同时她还强调,对于《条例》的学习要坚持“集中学习”和“自主学习”相结合的方式,要原原本本学、逐章逐句学、联系实际学,以高度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推动《条例》学习入脑入心。
学习交流过程中,支部成员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对如何在实际工作中贯彻落实《条例》进行了讨论。廖萍蓉老师提出,我们要强化学习意识,深刻理解和掌握《条例》的基本内涵和精神实质,通过学习不断增强纪律观念,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同时,要增强党性修养,强化廉洁意识;青年教师王海丹表示,我们要从反思自己的不足、补齐自身短板做起,对照《条例》规范自身行为,养成良好的修养和习惯,去更好地推动知情意信行各要素的协调发展,助推个人思想政治素质的提高。
大家一致认为,作为一名高校思政课教师,我们要更加明纪律、知敬畏,要把学习贯彻新修订的《条例》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深刻领会修订《条例》的重要意义,全面准确理解《条例》的丰富内涵,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并将学习成果转化为行动的自觉,不断提高党性修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