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0日下午,马克思主义学院第四党支部(中国共产党建军精神研究院支部)在图书馆1023会议室围绕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举行第一次集中学习,支部全体党员参加。
支部书记李芸首先解读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介绍了《条例》修订的背景和总体情况,分析了总则的内容结构和修订的着力点,并对《条例》中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六项内容进行了逐条解读,且对每一部分的增改内容做了详细阐释。
之后,全体党员联系实际工作,围绕学习内容进行交流研讨。支部党员表示通过认真学习《条例》,更加明确了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内化为言行准则,进一步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
最后,李芸对《条例》的学习提出了三点要求:第一,纪严于法,纪在法前,“破法”始于“破纪”,党员干部要远离纪律红线,守住法律底线。第二,要逐条学习,深刻领会《条例》修订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六项纪律”的主旨要义和规定要求。第三,融会贯通学,联系实际学,注意学习成果的运用、转化和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