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下午,马克思主义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第一次专题研讨,重点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总则部分。全体班子成员参加,院党委书记陈红梅主持。
陈红梅领学了《条例》总则部分。中心组成员围绕《条例》总则修订的重点,从丰富了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坚持从严要求、完善纪法衔接条款、促进执纪执法贯通、深化运用“四种形态”、落实“三个区分开来”等方面进行了深入学习和研讨。
陈红梅指出,新修订的《条例》总则部分集中体现了新时代新征程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新任务新要求。总则是党内法规的基础部分,具有统领性。我们要深入领会党中央要求,准确把握《条例》总则修订的重点,带动分则各项纪律的学习理解,不折不扣贯彻《条例》,切实维护纪律的刚性、严肃性,不断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为学院高质量发展夯实纪律保障。她强调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引导党员教师干部以党纪学习为契机,搞清楚、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真正做到将铁的纪律转化为干事创业的自觉遵循。
其他成员一致认为,党纪学习教育是增强党员教师干部纪律意识、规矩意识的重要契机,能让其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切实把思想统一到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教学中,落脚于立德树人、铸魂育人这一根本任务上来。